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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表彰长春工业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的决定

发布日期:2019-04-29  发布者:  点击量:

       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,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从2012年9月1日起,由国家教育部、财政部设立,中央财政出资,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高等学校)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。该奖学金不仅有利于激励研究生“学习成绩优异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”,而且有利于国家为各行各业培养大量高素质的研究生人才,从而为“科教强国”战略的实施提供新的有力支撑。

       为表彰在专业学习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研究生,在全校学生中树立学习楷模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和《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生个人申报、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、推荐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、公示,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,确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杨永祺等 1 名博士研究生、机电工程学院刘文博等 40 名硕士研究生为 2018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,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人 3 万元,硕士研究生每人 2 万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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